被兒子趕出家門後,我在公園遇見了一個同樣被拋棄的孩子

我拖著那卡皮箱站在公寓大樓前面,手機已經沒電了。裡頭裝著我全部的家當,還有阿弟小時候的相簿。我以為他會回來,結果等到天都黑了,管理員說房子已經過戶給別人,叫我不要再上去。

那天天氣很冷,我坐在公園的鐵椅上,不知道要去哪裡。皮箱的輪子壞了一顆,拖起來喀啦喀啦響。我記得阿弟最後一通電話是上個月,他說媽,房子的事我們再商量。然後就沒有然後了。

公園裡有個女孩子在餵貓。她看起來十幾歲,書包揹帶斷了一邊,用塑膠繩綁著。她蹲在地上,把便利商店的飯糰捏成小塊丟給貓吃。我肚子餓得咕嚕叫,她抬頭看我一眼,又低下頭去。

「阿嬤,妳要吃嗎?」她突然問。

我搖頭,可是肚子又叫了。她從書包裡拿出另一個飯糰,走過來塞給我。「過期的,可是還能吃。」

我接過來,眼淚就掉下來了。她嚇一跳,說阿嬤妳不要哭啦,不然我再去買一個。我說不是飯糰的問題,是我兒子不要我了。

她蹲在我旁邊,安靜了很久,然後說:「我媽也不要我。」

她叫Zosia,她說這是英文名字,老師幫她取的。她爸是外國人,她沒見過。她媽跟男朋友住,那個男的會打她,所以她跑出來了。她已經在公園睡了一個禮拜,白天去學校,晚上就躲在溜滑梯後面。

「妳不怕壞人嗎?」我問她。

「怕啊,可是回家更怕。」她說。

那天晚上我們兩個就坐在公園裡,她借我行動電源充手機。我打開LINE,阿弟的訊息停在已讀。我打了好幾通電話,都是語音信箱。Zosia說阿嬤妳不要一直打,他不會接的。

我問她怎麼知道。她說她媽也是這樣,打一百通都不會接,後來她就不打了。

隔天早上,Zosia去上學,我一個人拖著皮箱去社會局。櫃檯的小姐很年輕,她問我有沒有其他親戚。我說有個妹妹在高雄,可是很久沒聯絡了。她幫我打了幾通電話,妹妹說她那邊不方便,房子太小,而且她先生身體不好。

我坐在社會局的椅子上,覺得自己像個皮球,被踢來踢去。小姐說可以幫我申請緊急安置,可是要等。我問等多久,她說不確定。

那天下午,我在公園遇到Zosia。她說她今天被老師叫去輔導室,因為她上課睡著了。老師問她家裡狀況,她說她住阿嬤家。老師問哪個阿嬤,她說公園的阿嬤。

「妳怎麼這樣講?」我嚇一跳。

「不然我要說我睡公園嗎?」她說。

我看著她,突然覺得這個女孩子很聰明,也很可憐。她說阿嬤,我們可以一起找房子啊,我有存一點錢,在學校打工賺的。

我說妳才幾歲,怎麼可以跟我一起住。她說她十六歲了,再兩年就成年了。她說她可以照顧我,我也照顧她,這樣就不用怕了。

我笑了,可是心裡很酸。我一個六十幾歲的人,居然要一個十六歲的女孩子說要照顧我。

後來我們真的找到一個小套房,在萬華,很舊,可是便宜。房東本來不租給我們,因為我沒有收入證明,Zosia又未成年。後來Zosia說她阿姨可以當保證人,其實是她拜託學校的輔導老師幫忙。

搬進去那天,我們只有一個皮箱和兩個書包。Zosia去買了兩碗泡麵,我們坐在空蕩蕩的地板上吃。她說阿嬤,以後我們就是室友了。

我說什麼室友,我是妳阿嬤。她笑了,說好啦阿嬤。

可是事情沒有那麼簡單。Zosia的媽媽不知道怎麼找到學校去,說要告我誘拐未成年少女。警察來我們家敲門,Zosia躲在廁所裡哭。我跟警察說,她媽媽的男朋友打她,她才跑出來的。警察說要通報社會局,我說好,通報就通報。

那天晚上,Zosia跟我說她不想回家,死都不想。她說如果被送回去,她會再跑,跑到一個沒人找得到的地方。我說妳不要亂跑,阿嬤會想辦法。

我打電話給阿弟,他終於接了。我說媽現在有麻煩,你可不可以幫我。他說他很忙,而且這種事他不想牽扯。我說我不是要你牽扯,我只是想跟你說,媽現在跟一個女孩子住在一起,她需要人照顧。

他沉默了很久,說:「媽,妳自己都照顧不了自己了,還照顧別人。」

我掛掉電話,沒有哭。Zosia坐在旁邊,她聽到了。她說阿嬤,對不起,都是我害的。

我說不是妳害的,是阿嬤自己沒用。

她搖頭,說阿嬤妳很有用,妳是第一個沒有把我丟掉的人。

後來社會局介入,Zosia被安置到寄養家庭。我每個禮拜去看她,坐公車要一個多小時。她每次都問我什麼時候可以回家,我說快了快了,可是心裡沒底。

我開始找工作,在自助餐店幫忙洗碗。老闆娘人很好,知道我的狀況,讓我中午多帶一個便當。我存了一點錢,也去申請了低收入戶。社工說,收入和居住環境都要評估,但這不表示我就能把Zosia接回來。

可是我不是她的親屬。法律上,我們什麼都不是。

我問社工怎麼辦,她說,寄養和收養是不同的事;如果我想了解收養,要先接受正式諮詢與評估,還需要法院認可。Zosia媽媽的意見,也必須依法處理。她媽媽當然不同意,她說除非我給她錢。

我沒有錢。我連自己的生活都快過不下去了。

有一天,Zosia在寄養家庭打電話給我,她說阿嬤,我媽媽說如果我不回家,她就要把我送去花蓮的外婆家。她說她不想去花蓮,她想跟我住。

我說妳等我,阿嬤會想辦法。

那天晚上,我坐在套房裡,看著天花板發呆。我想起阿弟小時候,他發燒,我背著他走了半小時去醫院。我想起他結婚那天,我包了六萬塊紅包,那是我存了好久的錢。我想起他跟我說,媽,房子過戶給我,妳繼續住,沒關係。

結果現在,我連一個十六歲的女孩子都保護不了。

隔天,我去找Zosia的媽媽。她住在三重,一棟舊公寓的五樓。我按門鈴,她開門,妝化得很濃,身上有酒味。她說妳來幹嘛。

我說我想跟妳談Zosia的事。

她說沒什麼好談的,那是我女兒。

我說妳女兒被妳男朋友打,妳知道嗎?

她說那是我們家的事,妳管不著。

我站在門口,手在發抖。我說我不是要搶妳女兒,我只是想照顧她。她需要一個安全的地方。

她看著我,突然笑了。她說阿嬤,妳自己都自身難保了,還想照顧別人?妳兒子把妳趕出來,妳以為我不知道?

我愣住了。她怎麼知道?

她說Zosia跟她說的。她說Zosia說公園有個阿嬤被兒子趕出來,很可憐。她說妳們兩個還真像,一個被兒子丟掉,一個被媽媽丟掉。

我沒有說話。她說妳走吧,我不會同意的。

我下樓的時候,腿軟了一下,差點摔倒。我扶著牆壁,慢慢走到公車站。手機響了,是Zosia。

「阿嬤,妳去找我媽了?」她的聲音很緊張。

「嗯。」

「她有沒有對妳怎樣?」

「沒有。」

「阿嬤,對不起,我不該跟她說妳的事。」

「沒關係,那本來就是事實。」

她安靜了一下,說:「阿嬤,如果我真的被送去花蓮,妳會來看我嗎?」

我說會,阿嬤一定去。

她哭了。她說阿嬤,我不想離開台北,我不想離開妳。

我握著手機,站在公車站,眼淚一直掉。旁邊有個阿伯在等車,他看了我一眼,遞給我一包面紙。我說謝謝,他說沒關係,人生就是這樣。

我坐上公車,看著窗外。台北的夜晚很亮,可是我覺得好暗。我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,可是我知道我不能放棄。那個女孩子叫我阿嬤,她說我是第一個沒有把她丟掉的人。

我不能丟掉她。

那天晚上,我回到套房,打開皮箱,拿出阿弟小時候的相簿。我翻到最後一頁,裡面夾著一張照片,是我和他去動物園拍的。他騎在我肩膀上,笑得很開心。

我把照片放回去,蓋上皮箱。然後我拿出手機,傳了一條LINE給阿弟。

「媽要收養一個女孩子。如果你還當我是你媽,就不要反對。」

他沒有回。可是我知道他看到了。

已讀。


關於故事:故事取材於現實生活常見的情境,並以人工智慧創作。姓名、人物與對話屬於文學敘事;與特定人士的相似之處,不代表在描述其真實經歷。圖片亦由人工智慧生成。詳見內容政策與 AI 說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