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人住到五十三歲,我真的快樂嗎
那天天氣很熱,我記得自己站在巷口那棵榕樹下,汗從後頸一路流進領子裡。手機震了一下,是淑惠傳來的訊息:「阿梅,這次同學會你一定要來啦,大家都說好久沒看到你了。」我盯著那行字,手指在螢幕上停了很久,最後只回了三個字:「再看看。」
我沒有立刻回家,反而往反方向走,經過那間開了三十年的自助餐店,老闆娘正在門口潑水降溫。她看到我,喊了一句:「陳小姐,今天比較晚喔。」我點點頭,說:「對啊,去辦點事情。」其實我什麼事也沒辦,只是不想那麼快回到那個安靜的屋子裡。
我五十三歲了,在台中北區的戶政事務所上班,每天處理的就是別人的出生、死亡、結婚、離婚。那些表格整整齊齊,一格一格,好像人生可以這樣被歸檔。但我自己的事,從來沒有一格是填得下去的。
同學會那天我還是去了。地點在公益路上一間日本料理店,包廂裡十幾個人,一進門就是一陣驚呼:「哇,陳美梅!你怎麼都沒變!」我笑著說:「哪有,都老了。」其實我心裡想的是,變最多的不是臉,是那種跟人相處的自在感。以前我可以跟淑惠在電話裡聊兩個小時,現在連回訊息都要想半天。
淑惠坐我旁邊,一直幫我夾菜,說這個生魚片很新鮮,那個烤魚下巴是招牌。我吃了一口,確實不錯。她突然壓低聲音:「阿梅,你老實說,你現在有沒有對象?」我筷子停了一下,說:「沒有啊,一個人很好。」她看著我,那種表情我認得,是擔心,也是不解。她說:「不是啦,我是說,你都不會覺得……怎麼講,就是晚上回家,屋子裡空空的,不會怪怪的嗎?」
我沒有回答,因為我不知道怎麼說才不會讓她更擔心。其實我喜歡那種空空的感覺。打開門,鞋子擺哪就擺哪,電視想開就開,不想開就讓它黑著。週末睡到自然醒,煮一鍋湯可以喝三天。這些話說出來,只會讓人家覺得我可憐,或者覺得我在逞強。
真正讓我開始動搖的,是幾年前、太魯閣地震前的秋天去花蓮那次。我一個人搭台鐵,坐在靠窗的位置,旁邊是一對老夫妻,大概七十幾歲。阿伯一直在剝橘子,剝好了就遞給阿嬤,阿嬤接過來,把白色的絲挑乾淨才吃。那個動作很慢,很自然,好像他們已經這樣做了幾十年。我看著窗外,突然覺得喉嚨有點緊。
到花蓮後我去租了一台腳踏車,沿著七星潭騎。海風很大,我騎到一個定置漁場旁邊,坐下來喝水。旁邊有個阿伯在釣魚,他看我一個人,就跟我聊起來。他說他每天下午都來,不一定釣得到,但就是圖個安靜。我問他:「你老婆不會念喔?」他笑說:「她走好幾年了,現在我想來就來,沒人管。」我看著他的側臉,不知道為什麼,覺得他講這句話的時候,不是開心,也不是難過,就是一種很淡很淡的接受。
那天晚上我住在市區一間小民宿,老闆娘很熱情,一直問我明天要去哪裡。我說想去太魯閣,她說:「你一個人喔?那要小心,有些步道最近下雨,石頭會滑。」她還教我一個小撇步,說進太魯閣之前先在市區買好便當,裡面吃的選擇少,而且排隊排很久。我照她的話做了,果然省了不少時間。
在砂卡礑步道走的時候,我遇到一團旅行團,導遊拿著旗子,大聲介紹:「這裡的水為什麼是藍綠色的,因為含有大理石粉末……」我走在他們後面,聽著聽著,突然覺得有點荒謬。我大老遠跑來這裡,結果還是跟在人群後面。後來我故意放慢腳步,等他們走遠了,才一個人慢慢走。溪水聲很大,大到我聽不見自己的腳步聲。
回台中的火車上,我傳了一張七星潭的照片給淑惠。她秒回:「好美!你跟誰去?」我打了「自己一個人」,又刪掉,改成「跟朋友」。她回了一個笑臉,說:「下次揪我啦!」我看著那個笑臉,把手機放回口袋。
同學會結束後,淑惠拉著我去旁邊的飲料店續攤。她點了一杯無糖綠,我點黑糖珍珠鮮奶。她說:「你以前不是都喝無糖的嗎?」我說:「人會變啊。」她笑了,說:「對啦,你以前還說這輩子不結婚,結果還不是結了。」我愣了一下,說:「那不一樣。」她看著我,沒有追問。
其實她說得對,我結過婚。三十一歲那年,跟一個在銀行上班的男人,叫林志明。我們交往兩年,結婚三年,沒有小孩。分開的原因很簡單,他說我太冷了,像一間沒有窗戶的房間。我當時覺得很委屈,現在想想,他說的也許有道理。離婚之後我搬回台中,跟爸媽住了幾年,後來他們走了,我就一個人住到現在。
淑惠喝了一口茶,說:「阿梅,我不是要逼你,只是覺得你一個人這樣,老了怎麼辦?」我說:「老了就老了,誰不是一個人來一個人走。」她搖搖頭:「你這樣講,我會更擔心。」我笑出來:「好啦好啦,我會考慮去報名那個什麼,樂齡大學,認識一些新朋友。」她眼睛亮起來:「真的假的?我幫你查!」我說:「開玩笑的啦。」
她瞪我一眼,然後我們都笑了。那個笑裡面,有一些東西是說不出來的。我知道她是為我好,我也知道她永遠不會懂,一個人看電影不用跟人討論劇情,一個人旅行不用配合別人的腳步,那種自由有多珍貴。可是我也騙不了自己,在花蓮看到那對老夫妻剝橘子的時候,我心裡確實閃過一個念頭:如果旁邊有一個人,會不會也不錯?
那天晚上回到家,我沒有開燈,坐在客廳的籐椅上。手機亮了一下,是淑惠傳來的:「到家了沒?」我回:「到了。」她又傳:「今天很開心,下次再約。」我打了一個「好」,然後把手機放在茶几上。
我起身去廚房倒了一杯水,經過冰箱的時候,看到上面貼著一張便條紙,是上個月去鹿港玩的時候,在一間老餅店買的。老闆說那是古早味的綠豆糕,用一張粉紅色的紙包著,上面印著「順成餅舖」。我捨不得丟,就貼在冰箱上。那張紙已經有點翹起來了,我伸手把它壓平。
水喝完了,我站在流理台前面,聽著水龍頭滴水的聲音。一滴,一滴,很規律。我想起花蓮那個釣魚的阿伯,他說「現在我想來就來,沒人管」。我當時覺得他是在安慰自己,現在想想,也許他真的是在享受。也許有一天我也會變成那樣,也許不會。
我關了燈,走回房間。經過客廳的時候,腳踢到一隻拖鞋,我彎腰把它撿起來,放回鞋櫃。鞋櫃裡只有我的鞋子,整整齊齊,一排過去。我看著那排鞋子,突然覺得有點好笑。以前林志明總是把鞋子亂丟,我每天都要念他。現在沒人念了,鞋子也不會亂了。
我躺到床上,拿起手機,看到淑惠又傳了一個貼圖,是一隻貓咪說晚安的。我沒有回,把手機調成靜音,放在枕頭旁邊。窗外的路燈透過窗簾照進來,在天花板上投下一條一條的影子。我閉上眼睛,心裡想的是,明天上班要記得把那個新來的同事的資料建檔。還有,下個月的高鐵票,要記得提早訂。
關於故事:故事取材於現實生活常見的情境,並以人工智慧創作。姓名、人物與對話屬於文學敘事;與特定人士的相似之處,不代表在描述其真實經歷。圖片亦由人工智慧生成。詳見內容政策與 AI 說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