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二十一年,我發現自己在幫另一個家庭存錢

那天晚上,我記得自己站在廚房,手裡還拿著一把沒洗完的芹菜,水龍頭嘩啦嘩啦地流。電話響了,是玉玲打來的。她說:「秀惠,妳現在方便講話嗎?有件事,我想了很久,覺得還是要跟妳說。」

我關掉水,把芹菜擱在流理台上,濕答答的。玉玲的聲音聽起來很緊,像在憋著什麼。她說:「上個月我去台中出差,在朝馬轉運站附近,看到妳老公。他跟一個女人走在一起,還牽著一個大概五六歲的小男孩。」

我記得自己低頭看自己的手,指甲縫裡卡著芹菜葉。我說:「妳有沒有看錯?」玉玲停了一下,說:「我本來也以為看錯,可是他那件藍色格子襯衫,是妳去年幫他買的,對不對?而且他轉頭的時候,我有看到臉,真的是他。」

我沒有哭,也沒有大叫。我只是把電話掛了,然後繼續洗菜。水很冰,手指頭慢慢發麻。那天晚上我炒了芹菜花枝,老公說很好吃,問我怎麼不多吃一點。我說我不太餓。

接下來幾天,我照常上班,在區公所收發文,蓋章,歸檔。中午跟同事去買便當,聽他們聊小孩補習的事。我發現自己變得很安靜,但不是難過,比較像整個人被抽掉什麼東西,空空的。我開始注意老公的手機。他以前上廁所都會帶手機進去,現在還是會。我趁他洗澡的時候偷看,LINE的訊息刪得很乾淨,只有一些同事群組跟賣場折價通知。

我沒有跟任何人說,連玉玲再打來,我都說最近很忙,改天再聊。我不知道自己在等什麼,也許是等一個更確定的證據,也許是等自己準備好。

後來是存摺讓我清醒的。我們有一個共同帳戶,每個月固定存兩萬進去,當作兒子的教育基金跟房貸預備金。那天我去刷簿子,發現三個月前有一筆三十萬的轉出,備註寫「投資」。我回家問老公,他正在看電視,手裡拿著遙控器一直轉台。他說:「喔,那個喔,朋友介紹一個未上市股,我想說小額試試看。」

我問他哪個朋友。他說是公司同事的朋友,講得含含糊糊。我看著他的側臉,突然覺得這個人很陌生。結婚二十一年,我以為我認識他,結果連他什麼時候開始說謊都看不出來。

又過了一個禮拜,我請了半天假,去戶政事務所申請了一些資料。其實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查什麼,只是覺得不能再這樣下去。櫃檯小姐很年輕,聲音很甜,問我要申請什麼。我說我要查我先生的戶籍謄本。她看了我一眼,沒多問,就幫我印了。

我看到那個小男孩的名字,民國一○六年出生,從母姓。母親的名字我沒聽過,戶籍設在台中北屯。我站在戶政事務所外面的騎樓下,太陽很大,照得眼睛有點睜不開。我沒有哭,只是覺得很荒謬。原來這些年,我一直在幫另一個家庭存錢。

那天晚上,我沒有煮飯。老公回來,看到桌上只有一鍋冷掉的白飯,問我怎麼了。我坐在客廳,把戶籍謄本放在茶几上。他走過來,低頭看了一眼,整個人僵住。我從來沒看過他那個表情,像被人從後面打了一棍。

他坐下來,很久沒有說話。電視沒開,客廳很安靜,只聽到冰箱運轉的聲音。後來他開口,聲音很小:「秀惠,我沒有要傷害妳。」

我看著他,等他繼續說。他說那個女人是以前在台中的客戶,幾年前偶然聯絡上,後來就……他沒有把話說完。我問他:「那個小孩,你知道多久了?」他說:「出生沒多久就知道了。」

我記得自己笑了一下,不是因為好笑,是因為不知道還能做什麼。我說:「所以你每個月跟我說要加班、要出差,都是去那裡?」他沒有否認,只是把臉埋進手掌裡。

那天晚上我睡在兒子的房間。兒子在外地讀大學,房間很久沒人睡,棉被有灰塵的味道。我躺在床上,眼睛盯著天花板,腦子裡一直轉。我想起兒子小時候,老公會騎機車載他去學游泳,我在家裡煮綠豆湯等他們回來。我想起我們為了買這間房子,跟銀行貸了八百萬,每個月省吃儉用。我想起我媽生病的時候,老公請假陪我去醫院,在病房外面幫我買便當,記得我不吃茄子。

這些事情都是真的,可是現在想起來,都像隔著一層霧。

隔天早上,老公買了早餐回來,放在桌上,有蛋餅跟豆漿。他站在廚房門口,說:「秀惠,我們談一談好不好?」我走過去,拿起豆漿喝了一口,溫溫的。我說:「你要談什麼?談離婚,還是談那個小孩?」

他愣了一下,說:「我沒有要離婚。那只是……我一時糊塗,後來就不知道怎麼收尾。」我看著他,突然覺得很累。我說:「你不是一時糊塗,你是瞞了我六年。這六年,你每次說要去台中出差,我都幫你燙襯衫、準備換洗衣服。你怎麼有辦法?」

他沒有回答,只是低著頭。我繼續說:「那三十萬,是不是拿去付那個小孩的幼稚園學費?」他點頭,很小聲地說:「她一個人帶小孩,很辛苦。」

我聽到這句話,心裡像被什麼東西刺了一下。不是因為他承認,是因為他居然在我面前說那個女人很辛苦。那我呢?我每天五點半起床,弄早餐、趕公車、下班回來煮飯、洗衣服、盯兒子功課,這些年我辛不辛苦?

我沒有把這些話說出來,因為我知道說了也沒用。我只是站起來,把蛋餅丟進垃圾桶,然後出門上班。

接下來幾個月,我們像住在同一個屋簷下的陌生人。他睡客廳,我睡主臥室。他會幫我留晚餐,我不吃。他傳訊息問我週末要不要回婆家,我沒有回。我媽打電話來,問我們怎麼了,我說最近工作忙,沒什麼事。我不想讓老人家擔心,也不知道該怎麼說。

後來我開始去找律師。律師姓陳,是個中年女人,講話很快,但很實際。她問我有沒有證據,我說有戶籍謄本,還有存摺的轉帳紀錄。她說這樣夠了,如果要提離婚,可以主張對方有過失,請求損害賠償。我坐在律師事務所的椅子上,手裡握著一杯水,沒有喝。我問她:「如果我不離婚呢?」她看了我一眼,說:「那就要看妳能不能接受這樣的生活。」

我沒有馬上決定。我還在想,想很多。想兒子,想房子,想這二十一年的感情。想我是不是真的可以原諒他,還是只是害怕一個人。

有一天晚上,我下班回家,看到老公坐在客廳,桌上擺著一疊文件。他看起來很憔悴,鬍子也沒刮。他說:「秀惠,我把台中的房子賣掉了,以後不會再去那裡了。那個小孩的撫養費,我會用我自己的薪水付,不會再動到共同帳戶。」

我站在門口,手裡提著便當,沒有走進去。我問他:「你覺得這樣就沒事了嗎?」他抬頭看我,眼睛紅紅的,說:「我知道我錯了,可是我真的不想失去這個家。」

我沒有說話,只是走進房間,把門關上。我坐在床邊,便當放在腿上,慢慢打開。排骨飯已經有點涼了,我吃了一口,覺得沒什麼味道。

我不知道該怎麼辦。離婚,好像太狠。不離,又好像對不起自己。我看著窗外的路燈,心裡想,也許有一天我會知道答案。但不是現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