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信一個人,跟保護自己,是兩件不同的事情

那天晚上,我記得特別清楚,因為我蹲在浴室地板上,用一支舊牙刷在刷磁磚縫。刷到一半,手機響了。我以為是女兒問要不要幫她留晚餐,結果是淑惠打來的。她說:「阿娟,妳知道嗎?我看到妳老公的車停在永和豆漿對面那條巷子。」

我手裡還拿著牙刷,泡沫滴到膝蓋上。我說:「可能去買菸吧。」

淑惠停了一下,說:「他旁邊坐了一個女的,在吃燒餅。」

我沒有尖叫,也沒有哭。我只是把電話掛掉,繼續刷磁磚。刷完那條縫,我才發現自己刷的是同一條,已經刷了快十分鐘。

我老公叫林建宏,我們結婚二十三年。他在新莊開一間小小的水電材料行,生意普普通通,餓不死,也存不了什麼大錢。我在區公所當約聘人員,一個月三萬二,做到明年就滿十五年了。我們有一個女兒,念大三,住宿舍,偶爾回來。

我們的家在蘆洲,一間三十幾年的公寓,四樓,沒有電梯。貸款還有八年要繳。房子是登記在建宏名下,因為當初買的時候,我媽說:「登記誰的名字都一樣,夫妻嘛。」我也就沒多想。

淑惠是我高中同學,嫁到三重,離我家騎車十五分鐘。她這個人講話很直,有時候直得讓人不舒服,但認識三十年了,我知道她不會亂講。

隔天早上,建宏在客廳看報紙,吃我煎的蘿蔔糕。我坐在他對面,喝無糖豆漿。電視開著,新聞在報颱風要來。我看著他的臉,突然覺得這個人很陌生。不是因為他做了什麼,而是我突然發現,我已經很久沒有認真看過他了。

「昨天很晚回來喔?」我問。

他眼睛沒離開報紙:「店裡在盤點,弄到快十二點。」

我沒有繼續問。我心裡想,淑惠說看到他的時候是晚上十點半,車停在永和豆漿對面。從新莊回蘆洲,怎麼會繞到三重去?

接下來的兩個禮拜,我開始注意一些小事情。他手機不離身,洗澡也帶進浴室。以前他手機都丟在茶几上,響了也不一定接。現在連上廁所都帶著。還有,他開始買新的內衣褲,以前都是我幫他買,菜市場三件一百的那種。現在他自己去寶雅買,一件兩百九。

我沒有偷看他的手機。我不敢。我怕看到我不想看的東西,更怕看了之後不知道該怎麼辦。

有一天晚上,他跟我說要去台中看供應商,當天來回。我沒說什麼,只問他要不要帶件外套,說台中晚上會涼。他出門之後,我打給淑惠。

「妳上次看到的那個女的,長什麼樣子?」

淑惠說:「大概四十出頭,頭髮長長的,染咖啡色,戴眼鏡。穿一件米色風衣。」

我掛掉電話,坐在女兒的房間裡。她不在,但房間裡有她的味道,一種年輕女生用的洗髮精香味。我坐在她的書桌前,看著她小時候的照片,突然覺得自己很可笑。我居然在跟自己的老公玩偵探遊戲。

那天晚上他回來,我聞到車上有煙味。他以前抽菸,戒了五年。我問他:「你又抽菸了?」

他愣了一下,說:「沒有啊,是廠商在抽。」

我沒有再說什麼。但我知道,他身上的味道不是廠商的煙味。那是一種淡淡的香水味,混在煙味裡面,很淡,但聞得到。

事情爆發是在一個禮拜六。他跟我說要去店裡處理事情,我騎車跟在他後面。我也不知道自己哪來的勇氣,可能是因為那天早上我發現他手機裡有一則訊息,只看到「下次不要在那裡見面」幾個字。他手機放在餐桌上,螢幕亮了一下,我剛好經過。

我騎著我的老迪爵,跟在他的休旅車後面。他開得不快,我騎得心臟快要跳出來。他沒有去新莊,他往三重開。我一路跟,跟到一個社區門口。他停車,下車,走進一棟大樓。我停在對面,看著他的背影,突然覺得雙腿發軟。

我沒有進去。我騎回家,把車停好,坐在樓梯口。隔壁的陳媽媽出來倒垃圾,問我怎麼坐在這裡。我說:「休息一下,剛去買菜。」

那天晚上,我等他回來。他進門的時候,我坐在客廳,燈沒開。他嚇了一跳,說:「怎麼不開燈?」

我說:「你去哪裡了?」

他打開燈,看著我。他的表情很平靜,像是早就準備好要面對這一天。

「我去找一個朋友。」他說。

「什麼朋友?」

他沉默了一下,說:「一個女人。」

我以為我會哭,但我沒有。我只是覺得胸口很悶,像是有人壓著我,讓我喘不過氣。

「多久了?」我問。

「快一年。」

我看著他,突然覺得這個人好陌生。他是我老公,是我女兒的爸爸,是每個月把薪水交給我的人。可是這一刻,他站在我面前,像一個我完全不認識的人。

「為什麼?」我問。

他低下頭,說:「我也不知道。就是……覺得生活很累,跟她在一起很輕鬆。」

我笑了。不是因為好笑,是因為荒謬。我每天五點半起床,弄早餐,趕公車去上班,下班回來煮飯、洗衣服、拖地。他跟我說生活很累?

「輕鬆?」我說,「你以為我過得很輕鬆嗎?」

他沒有回答。他走進房間,開始收拾東西。我站在客廳,看著他把衣服塞進行李袋。他收得很慢,像是在等我說些什麼。但我什麼都沒說。

他走的時候,只說了一句:「我這幾天先住店裡。」

門關上的聲音很輕,但在我耳朵裡,像打雷一樣。

接下來的日子,我過得很混亂。我不敢跟同事講,怕丟臉。我媽打電話來,我也不敢說,怕她擔心。只有淑惠知道。她每天打電話給我,問我吃了沒,有沒有睡。我每次都說有,但其實我吃不下,也睡不著。

女兒回來的時候,我騙她說爸爸去南部出差。她沒有懷疑,因為她一直很信任我們。看著她坐在客廳看電視,笑得那麼開心,我心裡很難受。我不知道該怎麼跟她說,她的爸爸愛上了別的女人。

一個月後,建宏回來了。他站在門口,看起來很累,鬍子也沒刮。他說:「阿娟,我們談一談。」

我讓他進來。他坐在沙發上,我坐在對面。他跟我說,他跟那個女人分手了。他說他只是一時糊塗,說他還是愛這個家,愛我,愛女兒。

我看著他,心裡很平靜。不是原諒,也不是感動。只是一種很奇怪的平靜,像是終於看清楚了一件事情。

「建宏,」我說,「你回來可以,但我要跟你說清楚。房子要改成共同持有。」

他看著我,愣了一下。

「還有,」我說,「以後你的手機,我要看的時候就要看。」

他點頭,說:「好。」

我沒有再說什麼。他搬回來了。日子好像恢復正常,他每天去店裡,我每天上班。但我知道,有些事情已經不一樣了。

我開始把薪水存進自己的戶頭。我開始注意房子的貸款還剩多少。我開始想,如果有一天他再走,我要怎麼過。

不是我不相信他,是我終於明白,相信一個人,跟保護自己,是兩件不同的事情。

現在,他還是會買早餐給我吃。有時候是蛋餅,有時候是飯糰。我接過來的時候,會說謝謝。但我不會再像以前那樣,覺得這就是幸福。

我只是覺得,這樣就可以了。